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健康码被别人代办,可以重新申请,或者找相关组织处理重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3种观点: 健康码可以在支付宝或者是微信上进行办理。通过支付宝顶部搜索“城市健康码”或进入“城市服务”,然后选择具体城市,如实完成首次领卡信息填报,就可以领取到健康码了。本省常住、外来人员根据出行需要自愿申领。市民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个人专属的“健康码”,可在手机中保存。见绿码即可通过放行。健康码系统已经形成一套标准,可根据不同地区需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需要快速推出。 为推动各地“健康码”互通互认,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了跨省份互认共享的三种实现方式:第一种是在不改变地方现有“健康码”的情况下,通过跨地区防疫健康信息数据共享,在本地“健康码”中增加跨地区互认功能。第二种是各地“健康码”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对接,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为中介进行转换,从而实现跨地区“健康码”互认。第三种是未建设本地“健康码”的地区,可直接采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同时结合本地防疫健康相关信息,实现跨地区互通互认。通过健康码实现了一码就医、预约挂号、一键急救、心理援助、健康证明、健康档案等多个健康应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