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复读。一直到现在,国家也没有出台关于2021年高考复读的政策,这种情况,基本就是高考改革不影响高考复读的,而且复读考生仍可选择物化生或政史地组合参加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广西高考改革政策实施时间是2022年高考,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启动改革,因此并不影响高三学生复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目前为止颁布的所有通知中,只是指出不允许公办学校招收复读生,而不是不允许学生复读。同时复读考生必须回到所在的户籍地进行报考。广东省户籍的往届生一律都要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比如说一名东莞的高考生想去广州复读,那么他第二年高考时就必须要回到东莞来考,不能在广州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并没有取消复读生政策,只是将应届生和复读生做了区分,将复读生作为社会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同时各省也出台了针对复读生的衔接政策,只要是符合条件的考生就可以参加高考。复读生不需要从高二起参加合格性考试,只需要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具体内容参照各省市地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但已经有一些省份开始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 开办复读班。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1.规范招生方式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普通高中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国家和省批准的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民族班按现行规定执行。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2.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地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学校按照核定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起始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以上要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并没有取消复读生政策,只是将应届生和复读生做了区分,将复读生作为社会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同时各省也出台了针对复读生的衔接政策,只要是符合条件的考生就可以参加高考。复读生不需要从高二起参加合格性考试,只需要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具体内容参照各省市地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但已经有一些省份开始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 开办复读班。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1.规范招生方式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普通高中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国家和省批准的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民族班按现行规定执行。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2.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地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学校按照核定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起始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以上要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贵州: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3、云南: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4、黑龙江大庆市: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其中也提到,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复读生不是应届考生,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属于是往届生,也是通常说的社会考生,一样有资格可以报名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1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无明确规定禁止高中复读。但以黑龙江等省份为首的地区,已经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开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2021年可能会有更多地区加入对复读的限制,但目前仍无全国范围的统一禁止规定和限制要求,这点仍需大家注意。1、湖南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3、贵州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4、云南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5、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表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想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十二规定: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而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民办学校,其教育资源不属于普通高中公共教育资源。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下同),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授课或辅导。公办高中不得在校内外单独或联合其他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而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民办学校,其教育资源不属于普通高中公共教育资源。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下同),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授课或辅导。公办高中不得在校内外单独或联合其他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无明确规定禁止高中复读。但以黑龙江等省份为首的地区,已经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开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2021年可能会有更多地区加入对复读的限制,但目前仍无全国范围的统一禁止规定和限制要求,这点仍需大家注意。1、湖南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3、贵州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4、云南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5、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表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想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十二规定: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贵州: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3、云南: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4、黑龙江大庆市: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其中也提到,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复读。一直到现在, 国家也没有出台关于2021年高号复读的政策,这种情况基本就是高考改革不影响高考复读的,而且复读生仍可选择物化生或政史地组合参加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无明确规定禁止高中复读。但以黑龙江等省份为首的地区,已经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开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2021年可能会有更多地区加入对复读的限制,但目前仍无全国范围的统一禁止规定和限制要求,这点仍需大家注意。1、湖南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3、贵州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4、云南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5、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表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想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十二规定: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贵州: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3、云南: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4、黑龙江大庆市: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其中也提到,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复读。一直到现在, 国家也没有出台关于2021年高号复读的政策,这种情况基本就是高考改革不影响高考复读的,而且复读生仍可选择物化生或政史地组合参加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报名,网上报名即可,报名材料及学籍号的准备:应届生、复读生,高考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等。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7.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要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中学在高一新生入学、各学期开学等关键节点,通过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提醒高考所需相关手续,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高考报名政策。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引导。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理,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第2种观点: 复读生不是一定要回原户籍报考。现在高考已经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考试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目前很多省份公布了异地高考的政策。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在就读地参加异地高考:1、异地户籍考生在具备本省户籍人员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异地高考条件;2、异地户籍高考对考生及其父母都有所要求,且必须同时满足条件,缺一不可;3、全国各地异地高考主要要求。异地户籍考生的在报考地学籍证明(一般要求3年),异地户籍考生父母的合法稳定工作证明(一般要求3年),异地户籍考生父母的合法稳定居住证明(一般要求3年),异地户籍考生父母须在报考地参加社会保险(一般要求3年),异地户籍考生父母系个体经营,须提供营业执照;4、地异地高考报名所需材料,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学籍证明(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证明(考生父母的复印件1份),居住证(复印件1份),社保证明(考生父母的,复印件1份),报名申请表(招生办大厅就有)。不同省市有一定的细微差别,考生可以到报考地招生办进行详细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高考并没有取消复读生政策,只是将复读生从应届生中区分开,将其作为社会考生参加考试。 同时各省也出台了针对于复读生的衔接政策,只要符合条件的考生就可以报名2021年新高考,其中,复读生不需要从高二读起参加合格性考试,只需要参加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以及选择性考试中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3个科目的考试。法律依据: 《八省份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从2021年起,8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无明确规定禁止高中复读。但以黑龙江等省份为首的地区,已经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开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2021年可能会有更多地区加入对复读的限制,但目前仍无全国范围的统一禁止规定和限制要求,这点仍需大家注意。1、湖南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3、贵州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4、云南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5、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表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想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十二规定: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而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民办学校,其教育资源不属于普通高中公共教育资源。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下同),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授课或辅导。公办高中不得在校内外单独或联合其他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复读生不是应届考生,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属于是往届生,也是通常说的社会考生,一样有资格可以报名参加高考。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1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无明确规定禁止高中复读。但以黑龙江等省份为首的地区,已经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开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2021年可能会有更多地区加入对复读的限制,但目前仍无全国范围的统一禁止规定和限制要求,这点仍需大家注意。1、湖南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3、贵州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4、云南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5、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表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想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十二规定: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贵州: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3、云南: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4、黑龙江大庆市: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其中也提到,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复读。一直到现在, 国家也没有出台关于2021年高号复读的政策,这种情况基本就是高考改革不影响高考复读的,而且复读生仍可选择物化生或政史地组合参加高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无明确规定禁止高中复读。但以黑龙江等省份为首的地区,已经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开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2021年可能会有更多地区加入对复读的限制,但目前仍无全国范围的统一禁止规定和限制要求,这点仍需大家注意。1、湖南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3、贵州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4、云南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5、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表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想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十二规定: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复读生改名字对高考没有任何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而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民办学校,其教育资源不属于普通高中公共教育资源。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下同),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授课或辅导。公办高中不得在校内外单独或联合其他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无明确规定禁止高中复读。但以黑龙江等省份为首的地区,已经不允许普通高中(公办高中)开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2021年可能会有更多地区加入对复读的限制,但目前仍无全国范围的统一禁止规定和限制要求,这点仍需大家注意。1、湖南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3、贵州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4、云南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5、黑龙江大庆市教育局表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想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十二规定: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贵州: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2、四川:省示范性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3、云南: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4、黑龙江大庆市:普通高中不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其中也提到,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 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法律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复读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坚决禁止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公办普通高中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赞助资助和按国家政策收费而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公共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职员工等。而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民办学校,其教育资源不属于普通高中公共教育资源。严禁普通高中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下同),指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授课或辅导。公办高中不得在校内外单独或联合其他公办高中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